天津商业大学食品与药品实验教学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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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规则

    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规则

    一、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,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任何与教学、科研无关的活动。

    二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,熟悉并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验。

    三、实验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仪器设备运行记录,做好环境和个人安全防护工作,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开展实验。

    四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、实验计划进行实验教学,相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,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    五、实验人员要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,不得弄虚作假,严禁剽窃、抄袭他人研究成果。

    六、爱护仪器设备,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公共物品带出,实验中发现仪器损坏、故障应立即报告,并做好记录。

    七、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、卫生、整洁,不存放个人物品,随时排除电、水、气、化学危险品等安全隐患。

    更新时间:2015-08-13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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